食品過期該丟棄或繼續吃?專家這麼說
每次大掃除時,主婦最傷腦筋的就是,清出家中許多過期食品,是該丟進垃圾桶?還是繼續吃?這個問題是全世界都關心的話題,丟棄食物被認定是破壞環境及浪費金錢的行為!在丹麥,更是開設了全球第一家專賣過期食物的食超市,代表「過期食物≠丟進垃圾桶」。在省思食物去留問題之前,先認識食物期限標示。
認識食品標示上的保存期限、有效期限、賞味期限
- 保存期限:指市售包裝食品在特定儲存條件下,從製造日期算起,產品可以保持品質的期間,短則6個月,長則2~3年。
- 有效期限:指市售包裝食品在特定儲存條件下,可保持產品價值的最終期限,在有效日期內是安全可食用的。
- 賞味期限:指在此日期之前,食品可保持最佳品質,不代表在此日期之後,食品就不安全或變質了。
認識國際包裝食品的日期標示
各國對包裝食品日期標示的法規不同,用語也有差異,一般進口食品的包裝標示,必須有「有效日期」或「保存期限」、「賞味期限」的中文標示。如果在國外購買,use by、expire date、EXP,接近國內標示的有效日期;best、before則接近賞味期限;MFD為製造日期。
「食品期限+保存方法」才能保證食品安全
消費者除了看包裝食品標示,還必須注意「保存方法」,依照包裝上標示的保存方法才能維持食品品質。民眾在購買食品時,最好先考量家中的儲存條件是否合適,避免食物壞了,不但浪費金錢、不環保,更可能損傷健康。最好養成有需要才買,且儘早趁新鮮吃掉,安全又環保。
過期還能食用的食物建議
- 罐頭食品:未開封的罐頭,貯存在乾爽陰涼環境下,罐頭沒有凹陷、變形或生鏽,超過有效期限4年之內,不需立即丟棄。
- 雞蛋:放入水中若沈下去,就可吃;若浮起來,則不宜吃。
- 冷凍食物:食物在低溫貯存,過期仍是能吃。
- 包裝的綜合蔬菜:只要沒有變軟爛,過期也能吃。
- 麵包:放在冷凍庫裡,過期限仍可吃。
- 乾燥麵條:完全乾燥狀態下,3年內仍可吃。
- 餅乾:只要未出現油耗味,就能繼續吃。
- 奶油:放在冷凍庫儲存,過期仍不需立即丟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