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生署最新新冠肺炎判斷定義 |
臨床條件(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) |
- 發燒(≧38℃)或急性呼吸道感染。
- 臨床、放射線診斷或病理學上顯示有肺炎。
- 無流行地區旅遊史,醫師已排除可能病因並高度懷疑之社區型肺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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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驗條件(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) |
- 臨床檢體(例如咽喉擦拭液、痰液或下呼吸道抽取液等)分離並鑑定出新型冠狀病毒。
- 臨床檢體新型冠狀病毒分子生物學核酸檢測陽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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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行病學條件(發病前14日內,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) |
- 曾去過流行地區或曾接觸來自流行地區,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人士。
- 曾經與出現症狀的極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有密切接觸,包括在 無適當防護下提供照護、相處、或有呼吸道分泌物、體液之直接接觸。
- 職業為醫療照護工作人員。
- 有群聚現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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