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觸者的10項因應守則 |
1.如果與確診個案於症狀發生前三天至隔離前有密切接觸,(例如共同用餐、共同居住或曾有面對面15分鐘以上的接觸),請先留在家中自我隔離,等候衛生單位通知,除非有立即就醫需求,請不要離開住所。 |
2.在家中請單獨一人一室,盡量和家人使用不同的衛浴設備,不要離開房間。 |
3.在家中請避免與其他同住者接觸,特別是長者、幼兒或免疫力低下的同住家人。 |
4.請務必佩戴口罩和注意手部衛生(使用肥皂洗手或使用酒精)。 |
5.觀察自己是否出現COVID-19的相關症狀:發燒、流鼻水、咳嗽、喉嚨痛、倦怠、肌肉痠痛、頭痛、腹瀉、嗅覺或味覺異常、呼吸急促等。 |
6.若出現以下症狀:無發燒情況,心跳>100次/分鐘;喘或呼吸困難;持續胸痛、胸悶;意識不清;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;食欲不振;尿易明顯減少;低血壓八大症狀,請立即聯繫119、衛生局或撥打1922。 |
7.請依指示就醫或前往篩檢,並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。 |
8.請家人準備食物飲水,不要和家人共餐或共用物品。 |
9.請使用稀釋後的漂白水或酒精清潔所有經常觸摸的物體表面。 |
10.如果您不是密切接觸者,則僅需進行自我健康監測14天,如有疑似症狀,請佩戴口罩後就醫評估,並告知可能的接觸史。 |